这年头做房地产的都是土豪,看沈钧身上穿的Amani,陆宁一看就知道那是高定,剪裁板正又低调,但价格绝对高调得惊人。
只是看着衣冠楚楚的郑钧,陆宁脑海中不自觉地浮现出四个大字:衣冠禽兽!
他跟郑钧吃过的唯一一顿饭,当时是沈文波带他见家长,约在饭店的包厢,他就坐在郑钧的对面,吃着吃着,他就感觉到有人用脚在蹭他的小腿,还越蹭越往上,直到蹭到他的胯间,脚掌得寸进尺地按压着他的鸡巴,把他弄得胯间撑起了小帐篷,当时他以为是坐在斜对面的沈文波在撩他,可是以沈文波的腿长,好像又不大可能够得到他的胯间,他觉得奇怪,便假意把汤勺碰到了地上,然后弯下腰去捡,一眼就看到了对面的人在穿鞋。
刚刚用脚撩拨他的人,竟然是沈钧!?
这家伙,表面上看是温和儒雅,实际上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还是一头大色狼!
老实讲,像沈钧这种英俊潇洒又成熟稳重的男人,还那么会撩人,陆宁当时被撩得差点就把持不住了,但是他始终记得自己已经有沈文波了,所以无论内心有多么波涛澎湃,他还是坚定抵抗住了诱惑。
可没想到,他千辛万苦地“守身如玉”,最终守来的却是沈文波的出轨和分手,无论怎么自我安慰,他都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笑话。
陆宁在脑海中跟纷繁复杂的思绪斗争了好几秒,再看向沈钧的时候,眼梢故意露出了一丝勾引的味道,他捏着手帕在被弄湿的西装的随意擦了两下,然后还给沈钧,可在沈钧伸手接过手帕的时候,陆宁的手指借着手帕的遮挡,在沈钧的掌心抠了两下。
抠掌心,懂行道的人,都知道这是什么意思。
沈钧的手顿了一下,眼睛微微眯起看向陆宁,眼神中带上了一丝探究。
陆宁抽回手,笑着看他,说道:“没事,我为人一贯大度,就算有人是故意的,我也不跟他一般计较,跟个小人生气最伤皮肤了,敷多少面膜都补不回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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