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刻桌面上摊着三份文件:一份是市长信箱的回复信,一份是《文化资产保存法》的相关条文汇整,第三份是林宥铭从数据中心带出来的y碟复本,里面存着李氏建设过去一年的内部邮件。
「行政的部分,你已经尽力了。」周诗颖把回复信推到林宥铭面前,「但我要先跟你说清楚,这张纸只能让工地暂时停工。文化资产保存法的暂定古蹟,最长只有六个月的效力,而且开发商可以提出诉愿。甚至六个月後,如果没有正式的文资审议结果,虽说必要时得延长一次,但我觉得不乐观。」
「六个月够了。」
「够做什麽?」
「够让所有人知道,那面墙下有什麽。」
周诗颖摘下眼镜,用一种他在三年前就见过的眼神看着他。那眼神的意思是他又做了某种不经大脑的决定,而她要花三倍的时间帮他收拾残局。但他同时也看到了那眼神底下另一层东西,某种类似於法庭上即将进行交互诘问时的光芒。
「我还没说完。」她从文件堆最底层cH0U出另一份文件,「这是刑事部分。李氏建设的法务团队今天也向地检署递状,控告你妨害电脑使用、无故取得他人电磁纪录、以及泄漏营业秘密。」
林宥铭没有接那份文件。他只是坐在那里,等她继续说。
「你不紧张?」
「我在等你说但是。」
周诗颖嘴角动了一下,那不是笑容,但也不是不笑。她把文件翻到最後一页,指着其中一个段落说:「你可以主张紧急避难。依据刑事第二十四条前段规定,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、身T、自由、财产之紧急危难而出於不得已之行为,不罚。」
「所以你的意思是——」
「我的意思是,他们告你的每一条罪名,只要你拿得出通报文化资产的书面纪录,就有机会免刑。所以你要把这张市长信箱的回复信留好。只要这个主张成立,你在法律上就有机会不是骇客,是吹哨者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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