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直gg地盯向我,「你给我一个你不适任的理由,我就放你走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那句四个字的「我想退社」,此时此刻,却怎麽都说不出口。

        我抿着唇,目光在蓝天宁跟其他人之间来回扫着,怎麽样也都分不清现在是什麽局势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说的没错,我当初被称作热音新门面,除了脸蛋的关系,也有很大一部份原因是因为很多人喜欢我唱歌。我自己也挺喜欢我的这一面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公关的部分,也因为其他校的人有听说过我,学姊有次问我要不要跟,我也就一起过去和他校的人交涉,也因此多认识了很多外校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蓝天宁说的话一字不假,但套用在此时已经没有任何好评的我身上,是怎麽看,怎麽都觉得奇怪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走,那就我们走——在蓝天宁表现出他对这个决定的坚定之後,我乐团的其他三个乐手,通通头也不回地,就这样子离开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子我更难堪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若留下来,就会变成一人乐团。我若走了,却又看起来跟她们像是同一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简直不能再更尴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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