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所以拖了那麽久没动笔,除了忙,更可能是我怕真的开始回忆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人最怕第一只趾头下水的瞬间。

        初恋,初次的苦刑。以後我会一遍又一遍的熟悉它,直到它成为我亲密温暖的血r0U。如果有一天我因为思念而整个人焚烧成灰,我相信烟里会混杂着苦涩的味道...像尘封已久的秘密被公开,连信纸都是膝盖瘀伤的颜sE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怎麽定义初恋呢?这对我而言是个实际的问题。我是那种,从小就为了有动力去每个补习班或学校或任何必须要去的地方,就会挑一个对象来喜欢的人。他们是我的电池,让我有动力度过无聊的日日夜夜,让生活除了从一个教室移动到另一个教室之外,还有一点额外的什麽可以期待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在暗恋上曾是非常非常随便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初恋,初次感觉到我承受不住那种情感的暗恋,完全不是同一回事。

        且让我引用十四岁的我,几乎是唯一一首不是从国文课本上学来的诗:

        〈十四岁〉沈花末

        「在发尚未长好之前

        一阵慌乱先击伤了你

        夕yAn藏在教堂之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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