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西通过窥探原身的记忆,大体了解了下那个案件。

        情况稍微有点复杂。

        被告是一位在读博士,找了个富二代女友,两人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,结果博士原先在家乡的老婆带着孩子来找他,想跟着他在顾城安家。

        博士就想让老婆带着孩子先租个房子住,家乡的老婆不愿意,两人在争吵的过程之中呢,被富二代女友给撞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博士老婆早就知道自己老公找了个女朋友,这下子撞在一块不得了了,两个女人当场就动了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后来报了警,都进去喝茶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经过了解,博士还是未婚,早些年家里给说了一门亲,也没领结婚证,就在家里吃了一场酒席,后来这个女人给博士生了个闺女。

        博士的这个富二代女友呢,并不知情,而且她也不过是早些年玩累了,身体也不太好了,这才想让博士做上门女婿,知道两人没有婚姻关系,也不想放手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样的情况下,双方不愿和解,带着孩子的女人眼见着博士并不站在她那边,就一纸诉状告博士骗婚,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和抚养费共计两百万元。

        富二代女友知道自己生不出孩子,就打了那个孩子的主意,想着把孩子抚养权争取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钱可以多少给那个女人一点,但也不想给那么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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