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虽然在香江没有先例,但这是媒体的权利,他们就是有权这样做。

        对此,汤正川也没什么办法,只能给何劲打了个电话,让他出门的时候注意点形象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第二天,何劲去了九龙的一家会计事务所,跟一个会计签了一份合同,委托他与华星这边对唱片的账。

        出会计事务所时,何劲又看到了一个拿着相机的记者。

        见何劲看向他,这记者还扬起相机笑了笑。

        何劲没理会他,上了车,直接往住的地方赶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再去买这个记者的底片。

        尼震显然是打算派记者天天跟着他了,他就算钱再多,也买不过来每天的那么多底片。

        &:狗仔在九四年以前是没有的,是九四年的时候才由香江的壹周刊创立,在之前,香江的娱乐报纸都是很有道德的,并不会乱爆。

        被一群记者天天跟在屁股后面是一种什么体验?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