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来他们两个交往了好几年。
那个时候的孙丽萍已经25岁了,在那个年纪没有结婚就属于大姑娘了。
再这么下去,孙丽萍的青春就要被耗费光了。
傅恒就只能想到最险的一步棋。
他跟孙丽萍同居了,而且没多久就有了傅言尊。
在那个年代,未婚先孕丢脸的不仅仅是女方,也是男方的家庭,尤其像他们家这么有头有脸的家庭,更是丢不起这个人。
等到孙丽萍三个月的时候,做了B超,知道肚子里的是个男孩。
傅恒的父母这才同意两个人结婚,因为他们也丢不起这个人,更何况他们也觉得傅恒这个年纪,早该结婚生子了,如果不是因为跟孙丽萍交往这么多年,都不肯分手,他们也不至于到现在还抱不上孙子。
像他们这种豪门,更加在乎继承人这种事情了。
所以无奈之下只能同意他们两个结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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