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的。”
乌森:“那我要求你马上变出一个血族大美?女出来!”
纳尔赫:“……抱歉,我的王,这在我的能力范围之外。”
乌森唉声叹气了一小会,很快恢复,想起了自己真正的目的。
他不会这么轻易的提前?开口说出自己的请求,道德绑架就要有道德绑架的样?子,一定要让纳尔赫没法?儿开口拒绝,那时候乌森才会开口。
于?是他热情地凑上去,稍微歪了歪头?,露出一截脖子:“来来来,咬一口,不要客气!”
为什么是脖子而不是手腕呢?因为乌森做了大量的研究,发现在各种电影游戏里,血族都喜欢咬人类的脖子。
可能是那里的血比较好喝吧,就像猪身上的肉也?分三六九等,按照好坏程度逐一定价,乌森就比较喜欢猪排骨和猪脚。
这两样?也?比普通猪肉贵。
因此,经过推理可得,手腕血估计没脖子血那么好喝,所以血族都爱啃人类脖子。
吃人嘴软,拿人手软,这一朴素的道理是亘古不变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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