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不想死,就像我也不想被开除,不想滥用药物,不想这三年里任何一件事发生。但我的反对没有任何意义。”伦德尔咽下咖啡,十指交叉放在桌上摆玩,“我不是不在乎,我只是知道,我无力改变这一切。”
宇宙的本质是混沌,而混沌,是无法战胜的。
人甚至不能抵挡一场暴风雨的来临,更何况是这个宇宙的本质?
“唔,你看,我也不是什么都不想要,之前我的医生问我有什么未完成的愿望。我说,如果宇宙混沌是有形的,我其实想见一见祂。”
而年轻人对此嗤之以鼻:“如果祂是有形的,那在见到的那一刻,就没有你了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伦德尔的眼神微微发亮,“然而祂一定很美。在中国古代有一句谚语,是孔子说的,叫做‘朝闻道夕死可矣’。”
“那这个叫孔子的一定没有真正见过‘道’。”年轻人将吃剩下的盘子扔在桌子上,他才不会去收拾,他高高在上的、慢悠悠抱怨道:“以及,你真该去做个哲学教授,容易疯掉的那种。”
伦德尔想,他其实曾经有机会的。当年,他的导师是研究宇宙混沌理论的权威,他坚信无序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相与本质,维系人类社会的规则才是虚幻泡影,是人们的自欺欺人。
后来?后来伦德尔当了警察,而他的导师疯了从楼上跳进干涸的喷泉,脑浆和鲜血沾染到希腊众神雕塑的身上,看起来就是某种恶劣的玩笑。
几个月前,他认识了一个叫“艾尔”的神父,知道了一群是混沌神的狂信徒,他们做出了极为疯狂的事情。伦德尔并没有告诉神父,他曾经是宇宙混沌理论权威的学生,那种时候,说这些只会引起同伴的不安。
他永远不可能认可那群疯子所制造的惨案,但他无法抗拒混沌本身,这是他导师的遗愿,是那双死不瞑目的眼睛里透出的全部希求,也是他毕生的心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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