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翻开第一页。
歪歪扭扭的字迹,跟第一回那封信一模一样。
第一条:「把偏乡那所学校重建,盖图书馆、电脑教室、足球场。」
我愣住了。
这不就是我第13天做的事吗?
第二条:「让全台北的雨伞免费,下雨天大家不用淋雨。」
这是我第14天做的事。
第三条:「办一场免费演唱会,请最红的歌手来唱。」
这是我昨天做的事。
第四条:「投资那些听起来很蠢但可能改变世界的项目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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