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一百枚太少了!”泰穆格的迟疑消失不见,眼中折散出贪婪与戏虐,“我为了把她带走,差点被混混给剐了,一百枚金币打发不了我。”
子爵摇了摇酒杯,“这个理由不足,你的命不值一百枚金币,给我一个更好的理由。”
“理由?”泰穆格在椅子上坐下来,舒服的靠在椅背上,“知道我为什么要冒着被杀的风险救下她吗?”
子爵很好奇却没有回应,是什么让一个小男孩选择对抗混混?
“原因很简单,她是未来的大美人,从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了。”泰穆格笑着伸出右手,“给我来一杯酒,要烈的。”
子爵上身前倾,“给他来一杯最好的。”
一个小东西竟然能看出来辛尔达的身子骨,很有意思啊。
烈酒端上来,泰穆格接过在所有人惊讶的眼神里一饮而尽,“这个身体还是弱小啊。”
子爵听到此话,瞬间露出大大的笑容。
这杯烈酒,莫说是小孩子,就是有阶位的战士也会一杯就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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