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南国航运发达,但人口还是少,国家定下的方针是我们不搞远洋贸易,即不会运输到西方去,也不攻取美洲。
一句话,海洋太大,船运速度太慢了。
只要欧洲被华人攻取,美洲也是华人锅里的菜,逃不了!
双方继续谈判,有工商部人员参加进来,最终达成协议《东南国与诸国东印度公司友好通商协议》,主要规定了:
一、收取3500银元的年费,东南国在索马里摩加迪沙得到一块地盘,各国到此办理水引,交纳年费,得到令旗,在印度洋、东南亚、大明各处海域畅通无阻;
此处各国指的是荷兰、英国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法国,后来有神圣罗马帝国、瑞典、丹麦等国的东印度公司加入。
二、各国船只进港载货物,依法纳海关税;
三、守法交税的各国船只在相关海域时,东南国及大明给予国民待遇。
这点很重要,比方说船只到港,就不存在着谁优先的问题,否则各国船只被压舱或者不能进港装货卸货,有可以招致损失。
看在钱的份上,就应该给人家国民待遇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