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就对了,你的这个员工当时还没有打下班的卡就受了伤,即便是交接了工作,还是在离开岗位的确认之前。简单地说就是还在他的上班时间内发生了这个事故。他是按照正常的离开岗位的通道去打卡办下班手续,也是工作程序的安排,工作的需要,这就是工伤。”
听栋材这么一说,美女律师发呆了,厂长怔怔的看着律师。律师在想,我从来只是注意他完成了交接班就不是在岗了,现在拿出一个下班打卡的时间,这是最规范的计算办法,应该是优先应该采信的。这是一个死穴,被我们常认为笨蛋的乡镇副书记点着了。
“这个员工有这么说吗?”美女律师宁可相信是上访的人得到专业人士的指点,也不愿看到自己败给一个外行。
“他当然不会知道,他是一个农民刚转过来当企业工人的,一下怎么知道这些。我也没有对他说这些,说了他心里就跟不平衡了。这个事你送到劳动部门和法院就是要裁定和判决为工伤,到时你就得给他医疗费用,还有住院期间的陪护费用等等,受伤没有能够去上班期间你也得付工资。”栋材说。
“那我不就是冤大头了?给的是冤枉钱呀!”厂长说。
“管理不到位就会付出代价。你刚才介绍了你有员工宿舍,本镇的也有在这里住。这又是个问题。他下了班想在这里住就在这里住,下班在厂里吃完饭要再出去喝个酒,这个时候发生了事,他要说是下班回家里住发生了事,你怎么认?实现半回家路上发生的事故你就要被认定工伤,就得赔钱,那时你更冤。”
郭栋材昨天晚上是看了法规的,再说他现在过目基本不忘。
“那怎么办?”厂长有些乱了。
“很简单,抓住员工住地情况登记管理、住厂管理、外出管理,这个请律师指导一下就好。”过栋材看了一眼美女律师接着说:“现在是眼前这个人你如果明知打官司要给这些钱,不如主动做个人情表现一个姿态,倒是员工也会说老板好,他还会在你的邻居好友里宣传你的好。”
“我还是甘愿让他去告我,这样给他心不甘。”厂长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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