纷乱的想法之中,李承安抿住嘴唇,原本稚嫩青涩的脸庞上没有什么表情,隐约显出些不太明显属于男生的刚强坚毅,这让他本就帅气的模样更添了些气质。
如果有女孩子在旁边,应该会很喜欢。
在杂乱、脱节,又有些冷酷的思绪里,他衡量了几秒钟,迅速在认识的女孩子里面挑选出来了一个比较合适的谈恋爱对象:
袁思雨!
这是他在兼职时候认识的一个女孩子,文博系的,与他同届,认识不久,但他能够模湖感觉到这女生对他有好感。
这很正常,毕竟他长相很不错,高大帅气,给袁思雨留下的印象应该也不错……
而他会最终选择袁思雨,除了能感到她对自己有好感之外,另外一个原因是袁思雨长得漂亮,她个子不算很高,应该只有160出头,但很会穿搭。
他记得兼职发传单的时候,她穿着平底鞋,蓝色牛仔裤、浅灰色的外套,脸蛋略有些婴儿肥,看起来十分可爱,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,清纯柔美,像一朵洁白的水莲;
而第二次见面的时候,是在食堂里面,她穿着踩着短靴,穿着暗红色的外套,依旧有些婴儿肥,但气质却变了,显出些冷艳柔媚的样子。
他当时差点没敢认,还是袁思雨主动招呼他,又笑着打趣:“干嘛?换了身衣服,就不认识我啦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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